一、政策依据:
1、《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补贴制度的通知》(鄂府发[2008]26号)
2、《鄂尔多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发放有关事宜的通知》(鄂劳社发[2008]102号)
3、《鄂尔多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原鄂尔多斯驻外破产解体企业下岗续保人员享受我市社会保险补贴的批复》(鄂劳社函[2009]32号)
二、受理科室:市社保局市直征管科
三、申请条件:
1、鄂尔多斯户籍
2、以个人名义参保缴费人员
3、原国有驻外破产企业职工
4、当年已缴清全年养老保险费的
四、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养老保险手册
4、原驻外企业职工需带人事档案
5、提供二代社会保障卡账号或本人本地建行卡账号
五、受理窗口与经办流程: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受理窗口: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社会保障惠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经办服务大厅8号窗口
联系电话:0477-8586595
经办流程:提供资料→经办审核→账号留存→分批发放→银行上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