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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各项业务办理指南

  • 发布时间: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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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管理员

一、事项名称 本地就医医疗保险费用报销

二、设定依据

1.《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2.《鄂尔多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降低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实施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时个人自付比例的通知》

3.《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鄂尔多斯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的通知》

4.《鄂尔多斯市直大额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5.《鄂尔多斯市本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6.《鄂尔多斯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三、申请条件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

四、办理材料

1.住院费用结算单据(发票)

2.住院病历复印件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4.诊断书原件

5.单位证明

6.二代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

7.工行卡(折)

8.报销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

五、办理地点康巴什新区时代大厦A座市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31号窗口  

六、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七、联系电话(0477)8586871

八、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并由窗口结算人员进行初审签字

(二)复审 主办机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核准审查

(三)终审 医保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终审签字

(四)支付财务网银支付